北京大学护理学院国际学术会议经费资助管理办法(修订)
围绕北大护理学科“双一流”建设核心目标,为提升教师科学研究水平和国际影响力,现将护理学院国际学术会议经费资助管理工作规定如下:
一、 资助对象
1.资助对象为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员工(不含博士后);
2.本人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的论文被在境外举办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正式接收,并在会议中做大会主题发言、主论坛报告或分组口头报告;
3.以获得会议正式邀请函或书面通知为准;
4.每人每年度只能申请获得一次学院经费资助(含学院下拨经费)。
二、资助范围
1.一次性往返机票费;
2.会议注册费;
3.签证费;
4.住宿费。
三、申请及报销流程
1.本人在北京大学护理学院的“钉钉”系统中提交申请(具体内容参见附件1),同时提交相应支撑材料(具体内容见附件2);
2.教研室/实验教学中心/办公室主任初审,须明确是否同意出访、是否由教研室/中心/办公室给予经费资助,如予以资助则需明确经费来源;
3.学院经费来源分管办公室审核,并根据当年经费情况给出是否资助及资助标准的建议;
4.学院主管领导审批;
5.申请人回国提交出访总结后,按照财务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北京大学护理学院学术会议经费资助管理办法》[护理学院(2019)院字17号]自动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