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大学护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次级合同审批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护理学院(2021)院字第11号
各教研室、办公室、实验教学中心:
《北京大学护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次级合同管理规定(试行)》已经2021年3月22日护理学院党委会及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北京大学护理学院
2021年3月23日
北京大学护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次级合同审批管理规定(试行)
根据《北京大学医学纵向科研项目次级合同管理实施细则》(附件1),制定北京大学护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次级合同管理规定,明确审批流程。
一、 外协合同审批流程:
1.合同签订人填写《北京大学医学纵向科研项目外协次级合同审核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1],提交至北京大学护理学院学科发展和科研管理办公室(简称科研办)审核。
2.合同签订人将学院科研办审核后的合同审核表和支撑材料随合同提交至学院办公室审核签章,并办理医学部审核及签章手续。
二、 标的为5万元及以上的外包合同审批流程:
1.合同签订人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次级科研合同公示信息表》(附件3),50万元及以上的外包合同填写《科研合同审核流转单》(附件4),5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的外包合同填写《北京大学医学纵向科研项目外包次级合同审核表》(附件5),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2],提交至学院科研办审核。涉及人的研究需提交伦理审査批件;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活动还需提交相关获批材料。
2.合同签订人将学院科研办审核后的合同审核表/合同流转单和支撑材料随合同提交至学院办公室审核签章,并办理医学部审核及签章手续。
三、 标的为5万元以下的外包合同审批流程:
1.合同签订人填写《北京大学护理学院次级科研合同公示信息表》(附件6)、《北京大学护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外包次级合同审核表》(附件7)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2.合同签订人将合同审核表和支撑材料随合同提交至学院科研办审核。涉及人的研究需提交伦理审査批件;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活动还需提交相关获批材料。
3.学院科研办完成审核后将外包合同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合同方可继续进行签章并进行经费外拨。对存在关联关系或公示期有异议的次级合同,办公室将组织论证,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公允性、相关性进行审议。论证后决定能否签署合同或对合同内容进行修订。
4.合同签订人将学院科研办审核后的合同审核表和支撑材料随合同提交至学院办公室审核签章。
北京大学护理学院
2021年3月23日
附件1:北京大学医学纵向科研项目次级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2:北京大学医学纵向科研项目外协次级合同审核表
附件3:北京大学医学部次级科研合同公示信息表
附件4:科研合同审核流转单(标的50万及以上)
附件5:北京大学医学纵向科研项目外包次级合同审核表(标的5-50万)
附件6:北京大学护理学院次级科研合同公示信息表(标的5万以下)
附件7:北京大学护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外包次级合同审核表(标的5万以下)
[1] 我方作为委托单位的外协合同审批需提供如下支撑材料:合同经费来源项目任务书及预算(即母合同及预算)。
[2] 我方作为委托单位的外包合同审批需提供如下支撑材料:
1. 合同经费来源项目任务书及预算(即母合同及预算);
2. 合同受托方的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盖合作方公章);
3. 合同受托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登记和备案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股东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等);
4. 如合同标的金额超过20万元人民币,须同时提供《大额资金使用审批表》。